当前所在位置:首页 > 燕赵文化

  • 天灾无情 人保有爱
  • 更新日期:2020-12-17 17:13:49 来源:燕赵视窗网 编辑:王晓杰
  • 最高可赔付20万元!

    在邯郸市肥乡区,

    为防止因病、因灾、因学致贫,

    建立了精准防贫机制,

    筑牢脱贫攻坚最后一道防线。

    贫困边缘户可申请这项救助! 

       (本网讯:记者张会霞)201997日下午,邯郸市肥乡区人保财险公司一行四人到屯庄营乡程寨村,将公司全体员工捐献的3300元现金送到了村里小姑娘闫珊珊家中,闫珊珊母亲王俊英激动地说:“感谢政府精准防贫,感谢区人保财险公司对我们家的关心,这下给孩子治病我们又看到了希望”!

       17岁的闫珊珊患有股骨恶性肿瘤,俗称“骨癌”,花费近40万元,医药费大都是通过贷款、借钱支付的,经医保和大病保险报销后自费296077.99元。现在,每半个月闫珊珊都需要去北京大学人民医院做放化疗,开支巨大,生活陷入困境。目前,主要靠闫珊珊父亲在邯郸打工,以及亲戚救济来维持。此外,闫姗姗为三胞胎,另外两个兄妹目前正在读高三,可以说,这个家庭被病魔折腾的“摇摇欲坠”!

       根据2019年全区防贫保险救助政策,闫珊珊家,属非贫低收入户,已经被纳入到防贫救助范畴,区人保财险公司正在全速处理,力争以最快的速度对其进行防贫救助,预计最高可救助20万元,给这个病魔面前不低头、自强不息的家庭送去孩子的“救命钱”!

       一场大病,一次意外事故,甚至供孩子上学读书,都有可能让非贫户致贫、脱贫户返贫。为有效防范和避免因病、因学、因灾致贫返贫,肥乡区建立了精准防贫机制,从源头上筑起了一道防止发生贫困的截留闸拦水坝

           2019年,通过此项政策,全区已救助赔付15户,救助金额199829.89元;公示中20户、核查中66户,预计救助金额90余万元。

    防贫保险

       按照群体式参保、保险式管理、社会化经办、阳光化操作的原则,按照全区10%农村人口每人50元标准,由区财政为两非户(即非贫低收入户和非持续稳定脱贫户)购买保险,投入承保机构,由保险机构自负盈亏开展防贫保险业务,实现应赔尽赔。两非户因病、因灾、因学等原因可能致贫、返贫时,均可申请防贫保险赔偿。

    防贫对象收入标准

       以上年度国家贫困线1.5倍为防贫监测线,将当年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低于此线的农村人口纳入防贫范围,确定为非贫低收入户或非持续稳定脱贫户,框定防贫人数。

    经办工作流程

       自下而上申请:个户申请——乡、村初步审查——区扶贫开发办公室交办——保险机构入户查勘认定——相关部门协查——乡村评议公示——区有关部门与保险公司联合认定——扶贫开发办公室备案——支付防贫保险赔偿。

    自上而下筛查:区有关部门定期通过医保、教育、公安、民政等部门数据筛查发现——区扶贫开发办公室交办——保险机构入户查勘认定——相关部门协查——乡村评议公示——区有关部门与保险公司联合认定——扶贫开发办公室备案——支付防贫保险赔偿。

    受理申请时间

       因病、因灾防贫保险每月上旬集中受理,由各乡镇、医保、民政等有关部门将筛选数据于每月上旬提交扶贫开发办公室。因学防贫由各乡镇、教育部门每年3月、10月集中受理。申请受理后,一般30日内完成查勘认定,35日内拨付赔偿资金。

    赔偿标准

    因病防贫保险赔偿标准:

       属于非持续稳定脱贫户的,因病住院以自付费用0.5万元为防贫赔偿起付线,超出此线的实行阶梯式赔偿。赔偿标准为:自付费用扣除0.5万元后,剩余部分在0.5万元以内部分(含0.5万元)按30%比例赔偿,0.51.5万元(含1.5万元)部分按50%比例赔偿,1.53.5万元(含3.5万元)部分按70%比例赔偿,3.5万元以上部分按90%比例赔偿防贫赔偿金。户年赔偿金额最多20万元。

       属于非贫低收入户的,因病住院以自付医疗费用2万元为防贫赔偿起付线,超出此线的实行阶梯式赔偿。赔偿标准为:自付费用扣除2万元之后,剩余部分在2万元以内部分(含2万元)按30%比例赔偿,27万元(含7万元)部分按50%比例赔偿,712万元(含12万元)部分按70%比例赔偿,12万元以上部分按90%比例赔偿。户年赔偿金额最多20万元。

       因学防贫保险赔偿标准:两非户子女注册正式学籍、在接受义务教育之外全日制学历教育(包括顶岗实习,不含高费择校)期间,以年支付学费、住宿费、教科书费合计0.8万元为防贫赔偿起付线,超过此线部分实行阶梯式赔偿。赔偿标准为:超过起付线0.3万元(含0.3万元)以内部分按100%比例赔偿,0.30.5万元(含0.5万元)部分按80%比例赔偿,0.5万元以上部分按60%比例赔偿。

       因灾防贫保险赔偿标准:自然灾害类,两非户均以因灾造成家庭财产损失1万元为防贫赔偿起付线,超过此线部分实行阶梯式赔偿。赔偿标准为:超过起付线1万元(含1万元)以内部分按40%比例赔偿,1万元至3万元(含3万元)部分按60%比例赔偿,3万元以上部分按80%比例赔偿。防贫赔偿金额最高不超过3万元。

       交通事故类,经司法等程序未得到相应赔偿或得到赔偿但损失仍然过重的,分类实施防贫赔偿。财产损失过重的,参照自然灾害防贫办法赔偿;医疗费用过高的,参照因病防贫办法赔偿。

       咨询电话:13703304688

    探索精准防贫机制,

    扶贫与防贫相结合,

    控制贫困增量,

    从源头上对贫困发生,

    筑起截流闸拦水坝

    关注贫困边缘户

    小康路上不掉队!

     

关于我们 - 诚聘英才 - 工作人员查询 - 广告服务 - 免责声明
邮箱:82795406@qq.com 联系电话:15611008882
冀ICP备17012599号